GB/T 33404-2016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酒感官品评的环境条件、设施用具、人员基本要求、品评规范与结果统计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感官的特征与质量评价等相关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13 感官分析方法 风味剖面检验
GB/T 33405—2016 白酒感官品评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405—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感官品评sensory evaluation感官评价sensory evaluation感官分析 sensory analysis
用感觉器官检验产品感官特性的科学。[GB/T 33405—2016,定义2.1]
3.2明酒known samples
品评时告知来源、类型等信息的白酒。[GB/T 33405—2016,定义3.1]
3.3暗酒unknown samples
品评时不被告知来源、类型等信息的白酒。[GB/T 33405—2016,定义3.2]
3.4明评 discussible evaluation
集体讨论形成评价结果的评酒方式。[GB/T 33405—2016,定义3.3]
3.5明酒明评 discussible evaluation of known samples
对已知信息的白酒品评,讨论形成集体评价结果的评酒方式。[GB/T 33405—2016,定义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