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66-2008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葡萄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台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烟台葡萄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 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 11856白兰地
GB 15037 葡萄酒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17204 饮料酒分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5037,GB 11856,GB/T172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烟台葡萄酒 Yantai wines
以产自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新鲜葡萄,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经本标准工艺发酵酿制或蒸馏而成的葡萄酒。发酵酒自然酒度不低于9%(体积分数),蒸馏酒原酒自然酒度不低于8%(体积分数)。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烟台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限于烟台市现辖行政区域内,见附录A。
5 分类
按色泽分: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
按二氧化碳压力分: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