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404.2-2013轨道交通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内燃机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前言
GB/T7404《轨道交通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电力机车、地铁车辆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内燃机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 范围
GB/T7404的本部分规定了内燃机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产品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车的起动及辅助用电设备所使用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JB/T2599 铅酸蓄电池名称、型号编制与命名办法
5.2 外观
按7.3检验时,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清洁无酸液,且标志清晰。
5.3 容量及容量组合一致性5.3.1 容量
按7.4.1试验时,容量C5(Ah)在第5次循环应达到表1所规定的值,C1(Ah)为出厂前容量检查,应首shou次达到表1所规定值。
5.3.2 容量组合一致性
按7.4.2试验时,容量组合一致性偏差不大于5%。
5.4 常温起动能力
按7.5试验时,常温起动能力应符合表2规定。
5.5低温起动能力
按7.6试验时,低温起动能力应符合表3规定。
5.6 荷电保持能力
按7.7试验时,其荷电保持能力应不低于96%。
5.7 循环耐久能力
按7.8试验时,循环耐久能力不得低于10个单元。且第3个测试单元5小时率容量不应小于0.90C5e(Ah)。
5.8 过充电性能
按7.9试验时,蓄电池各向不应有大于2%的变形及漏液。
5.9 充电接受能力
按7.10试验时,蓄电池所能接受的充电电流值应不小于0.5I5。
5.10 密封反应效率
按7.11试验时,密封反应效率应不小于90%。
5.11 防爆性能
按7.12试验时,蓄电池外部遇明火时其内部不应爆炸。
5.12 安全阀的性能
按7.13试验时,排气阀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可靠地开启和关闭。
5.13 气密性
按7.14试验时,除排气阀外,其他各处要保持良好的气密性,不得出现泄漏。压力释放后,蓄电池无残余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