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897.4-2008/IEC 60086-4:2007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锂原电池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以保证锂原电池在预期的使用以及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注∶GB/T8897.2中已标准化的锂原电池应符合本部分中所有适用的要求。不言而喻,本部分也可以用来检测和/或保证未标准化的锂原电池的安全性。但是无论属于上述的哪种情况,都不声明或者保证符合(或不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电池能够满足(或不能满足)用户的任何特殊用途或需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8897.1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GB/T8897.1—2008,IEC60086-1∶2007,MOD)
GB/T8897.2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GB/T8897.2—2008,IEC60086-2∶2007,M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