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576-2009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在人工汗液作用下纺织品试样耐人造光作用色牢度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纺织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2008,ISO 105-A02:1993,IDT)
GB/T 73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GB/T 730—2008,ISO 105-B08:1995,MOD)
GB/T 3922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105-E04:1994)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8427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 8427—2008,ISO 105-B02:1994,MOD)
FZ/T 01024试样变色程度的仪器评级方法(FZ/T 01024—1993,neq ISO 105-A05:1992)
FZ/T 01096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碳弧
AATCC TM15 耐汗溃色牢度
3 原理
将经过人工汗液处理后的试样与蓝色羊毛标样同时放在耐光试验机中,并在规定条件下曝晒。当蓝色羊毛标样的褪色达到终点后,取出试样,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
4设备和材料
4.1 天平:精度为0.01g。
4.2 pH计:精确到0.01。
4.3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 250的规定。
4.4蓝色羊毛标样:符合GB/T 730的规定。
4.5 人工汗液:见5.1、5.2和5.3。
4.6防水白板:不含荧光增白。
4.7耐光试验机:符合GB/T 8427或FZ/T 01096的规定。
4.8三级水:符合GB/T 6682的规定。
4.9分光光度计或色差计:符合FZ/T 01024的规定。
5 汗液的制备
5.1酸汗液1(见AATCC TM 15),用三级水(4.8)配制,现配现用。每升含: